上海固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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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型智能化配网产品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表

建设单位

上海固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环保型智能化配网产品产业化项目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繁安路600号

单位联系人

徐慧英

现场调查陪同人

徐慧英

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物质(环氧树脂、二丁基二月桂酸锡、二氧化锡、乙醇、异丙醇)、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预评价,未检测

评价结论

(一)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本项目主要从事电流及电压互感器和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

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本项目行业编码为C382,列入“三、制造业-(二十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 综合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通过对上海固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智能化配网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公司提供的总平面图、生产设备清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资料的综合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1) 总体布局

项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畅,布局合理,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2) 生产工艺及设备

本项目工艺选择、设备选择、自动化程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 建筑设计卫生学

本项目综合考虑了通风要求,采光、照明设计参数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要求;建筑物结构设计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有害物质(环氧树脂、二丁基二月桂酸锡、二氧化锡、乙醇、异丙醇)、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经类比调查分析,正常生产状态下,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本项目拟设置的防尘毒、防噪声、防工频电场、防高温技术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有关要求。

(6) 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评价

建设单位拟为作业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但各岗位人员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尚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足问题及改进建议本报告第六章节已提出。

(7) 应急救援设施

建设单位拟配备急救设施和人员,但现场应急救援设置方案不完善,尚未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不足问题及改进建议本报告第六章节已提出。

(8) 辅助用室评价

本项目根据生产需要拟设置食堂、休息室、卫生间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9)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建设单位目前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尚不完善,制度落实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拟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配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完善。

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尚未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不足问题及改进建议本报告第六章节已提出。

评价建议

(一) 补偿性建议

1.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的建议

建设方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2. 应急救援设施的建议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应急救援设施,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急性职业损伤。

化学品仓库应合理配置冲淋洗眼装置、现场防泄漏用品、现场急救用品,安装有效的强制通风设施,事故通风换气次数≥12/h

(三) 持续改进性建议

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议

1)建设单位采用的防尘毒设施设计应符合《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及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易燃易爆场所尘、毒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隔爆设备。

2)有毒有害物质应经收集及净化处理后排放,排风管道应根据排放介质的危害特征选用材质。排风管道上应设检测孔、检修口、清扫口并保持通畅,排风管道上不宜设防火阀。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设专人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以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并建立完善工程防护设施档案,内容应包括工程防护设施清单、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维修及定期大修要求、防护设施的安装、调试验收记录、防护设施的使用记录、防护设施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2. 设备检维修过程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建议

本项目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危害。建设方应协同拟定的检维修实施方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建设单位应在现场监督委外的检维修作业,督促外包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治职业病危害。

3. 职业卫生管理的综合建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自身类比的资料,建设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上尚存在不足之处,存在加大职业危害风险的可能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设单位应尽快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并定期完善。

2)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安排相应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健康检查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建设单位应将全部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纳入健康监护范围,在确定某些岗位作业人员是否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时,应考虑其相邻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

对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禁忌证或者有与所从事岗位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完善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相关要求。

4)职业卫生培训

建设单位应指定相关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也定期进行培训。职业卫生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培训。

针对在岗员工定期举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其中包括:告知所属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学习化学品MSDS,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效性的辨别等。

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外部举行的安全、职业卫生培训。

5)应急救援演练与管理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演练与管理制度,明确发生事故时人员、装备的准备,事故的处理程序,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定期举行应急救援演练。

6)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及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文件;并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7)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及其制度的建立具有很高的法规性和专业性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寻求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咨询与辅导,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及制度,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完善各类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将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并在专业服务机构的辅导下开展日常的隐患排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评价依据充分,评价方法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正确,拟建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客观,建议可行,结论正确, 报告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要求。

二、修改意见:

1.细化项目背景及评价范围的说明;

2.完善化学物料及辅助用气储运、使用过程中涉及区域的建筑设计卫生参数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自身类比职业卫生管理落实情况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三、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严重”,原则同意该报告,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