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用人单位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了部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但警示标识的形式和用语不规范。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本项目未在烘干炉作业区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存在安全及损害作业人员健康的隐患。 用人单位应尽快落实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相应的事故通风装置的设置,并在作业现场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保养维护。 3.职业卫生管理综合建议 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上尚存在不足之处,存在加大职业危害风险的可能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